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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经销商:车险乱象扰乱经营

2021-09-30 14:31:04    来源: 中国汽车报网

近日,安徽汽车商会陆续接到针对合肥市汽车保险市场存在强制搭售、捆绑销售、佣金政策差异化比例较大、有关政策信息不透明、政策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的反映。而上述问题直指合肥市汽车保险行业。

为此,9月8日,安徽汽车商会向合肥银保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了《关于合肥汽车保险市场存在垄断销售等问题反映的函》。在该文件中,安徽汽车商会直指合肥汽车保险市场“五宗罪”,引发行业关注。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汽车经销商行业和保险行业对此却各执一词。

汽车经销商:车险乱象扰乱经营

“第一宗罪”是各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车险时,将《驾驶员意外险》强制捆绑在一起,统一报价,硬性搭配销售。“自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和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并实施《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意外险市场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但安徽省内仍然存在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等问题,阻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不利于4S店的诚信经营,也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安徽省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韩震说。

“直接向投保客户、经销方,强制捆绑硬性搭配销售“驾驶员意外险”,忽视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其实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韩震表示。

“第二宗罪”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四大保险公司在上个月达成了《合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经营规范共识》,实行统一定价、统一费用比例、统一折扣比例等措施,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对汽车4S店和二网汽贸实行差异化保险佣金政策,致使合肥区域内新车销售流向二网汽贸店,影响汽车4S店销量。

韩震认为,所谓《共识》已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哪里便宜从哪里提车,所以二网销售的车辆多数来自外地并在外地开票交税,造成区域内汽车销售量严重下滑和税收流失。

“第三宗罪”是区域承保保护乱象丛生,合肥地区无法承保外地车辆保险,而外地大多数省辖市可以承保合肥地区车险。安徽汽车商会认为,这严重破坏了公平有序的汽车市场经营环境。

“第四宗罪”是各保险公司新保政策以送修为名,对配件和工时费定损价格随意打折,逼迫4S店放弃维修,强行将维修车辆推往路边维修店,使4S店维修业务大幅下降,直接影响了合肥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而由上述因素导致的同一地区汽车续保政策不平等、不透明,对4S店的经营带来较大影响,让消费者形成了4S店保险比市场贵的错误印象,影响了汽车市场健康良好的经营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安徽汽车商会希望各保险公司在销售“驾驶员意外险”时,不应夹在商业车险中统一报价,强制捆绑、硬性搭配销售。针对汽车续保政策,安徽汽车商会建议在市场化的运作中,政策要公开透明,对4S店与二网汽贸店等保险佣金政策保持一致,一视同仁。在不允许强加非车险的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平等,保持与市场变动同步。此外,安徽汽车商会还希望有关部门坚持汽车保险送修遵循客户至上原则,送修过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避免汽车保险送修市场乱象的发生。

车险业人士:只是行业间的利益博弈

对于安徽汽车商会提出的“五宗罪”,车险科技企业负责人周伟涛(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第一宗罪”来看,车险的利润很低很低,保险公司希望通过捆绑其他险种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利润,才会“出此下策”,方式显然不合理。

很多4S店也在销售新车时捆绑车险,其原因在于新车销售利润微薄甚至价格倒挂,车险销售佣金和事故推修是4S店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4S店和保险公司是“相爱相杀”的关系,保险公司依赖于4S店为其销售,就要给4S店“推修”(推定维修车辆)。如果4S店不捆绑销售车险、不强制“推修”,或许保险公司也不会捆绑销售其他险种。

对于“第二宗罪”,周伟涛则认为,4S店要求保险公司“推修”,而二网汽贸店不要求保险公司“推修”,从保险公司选择合作者的角度来看,必然后者成本更低,保险公司分渠道定价也属正常情况,这背后折射了4S店与保险公司的利益纠纷。

再看“第三宗罪”,从车险的角度来说,各区域只能承保各区域的车辆,合肥地区的承保方式是符合规定的,合肥汽车商会等组织是无权干涉外省保险行业的做法。

从“第四宗罪”来看,4S店的配件和维修工时费相对于修理厂更贵,且要求保险公司“推修”的比例很高,所以保险公司有意扶持一批优质维修店,亦是为了降低定损价格、实现业务分流。况且,4S店维修业务下降影响合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是站在4S店的角度在思考问题。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板凳坐在哪一边”的问题,经销商和保险公司都是站在各自的角度考虑问题。“安徽汽车商会是经销商群体的代表,此举可以理解,也是对会员非常负责任的做法,但其实这些现象在全国各省市都非常普遍。听说政府部门也介入了这件事,个人认为政府部门出手并非明智之举,市场的事还是应该交由市场解决。如果政府部门能解决4S店强制卖保险的现象,才算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周伟涛说。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安徽汽车商会正在积极调研研讨、推进相关规范文件的制定,预计近期将有细则文件发布。

》》》专家观点

解决市场化问题当用市场化手段

在保险行业资深人士马江歌看来,这更像是两个行业间的商业博弈。“五宗罪”包括多险种捆绑销售、部分险企建立政策同盟、车险严禁跨区域承保、配件价格折扣以及险企承保政策不透明等问题。

马江歌指出,“第一宗罪”明确触碰了监管红线,即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保险机构不能够强制搭售其他保险产品,因为这一行为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第二宗罪”涉嫌行业垄断,主管部门是工商部门和发改委;“第三宗罪”本就是行业监管的基本要求,是车险产品分区域定价的基础逻辑使然;第四、第五两个问题则纯粹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的基本行为。

众所周知,中国汽车行业过去二十年经历了高速发展期,车企、经销商、零配件供应商、汽车维修、美容、保险等领域均成为直接受益方。但是,乘用车产销量自2017年达到峰值后逐年下降,导致汽车产业生态中的诸多环节,正面临收益率陡降的艰难局面。

例如,新车销量大幅下滑致使很多新建4S店因客户基盘小等原因导致经营难以为继。2020年全球疫情肆虐,4S店新车销售本已十分艰难,车险综合改革的启动让经销商的生存雪上加霜。本次车险改革的初衷是全面降低车险保费并直接让利消费者,但也导致全行业车险保费收入与盈利能力同比大幅下降,进而致使汽车经销商的车险销售佣金大幅下降。同时,汽车销售行业的激烈竞争使新车销售难以盈利,保险佣金成为汽车销售行业营收的重要板块。因此,车险综改间接影响到了汽车经销商的生存空间。

马江歌认为,安徽汽车商会在这一背景下选择向保险行业“开炮”可以理解,但从现实情况看,诉求难以得到满足。险企与经销商本是商业合作伙伴,双方理应相互信任,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周到、高效的产品与服务,如果信任关系丧失,甚至相互指责,则违背了商业基本法则,导致双方合作最终走向零和博弈。

“解决问题的关键既要寻找问题发生的本源,也要加强对合作伙伴的深入了解,在市场化机制中寻求正和博弈,才能够找到更优的解决路径。”马江歌告诉记者。

首先,两大行业均要意识到在宏观经济大背景下,供给侧改革对于双方均已变得十分必要,供需关系的再平衡是行业主体必须要面临的阵痛,不论是保险业还是汽车销售行业,未来均会面临部分行业主体在不同程度上选择离场的局面出现。

其次,行业主体寻求解决市场化问题的最佳路径往往也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因此,如果汽车经销商在与险企的博弈中向上游寻求支持,与车企形成利益同盟,由车企出面与险企从总对总的角度构建新的业务合作模式,重构传统车险价值链,推动车企、车商与险企协同发挥各自价值,更利于构建起更加健康、长期的三方合作伙伴关系,而这种三角形伙伴关系相对于传统的两方合作关系会更加稳固、可持续。

最后,呼吁保险行业和汽车流通行业的伙伴们,相互多些交流、多些理解,换位思考,共同在为消费者创造价值方面深入探索,锐意创新,定能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郝文丽)

关键词: 扰乱经营 车险乱象 汽车 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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